铁道标准设计

Railway Standard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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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标准设计》出版伦理申明

《铁道标准设计》致力于一流科技期刊建设,坚守弘扬学术道德、展现创新成果、高标准出版的理念,采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所有稿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并实行盲审稿制,以透明、规范的行为承诺真诚服务于广大作者和读者。严格的学术道德行为标准对净化学术环境,促进期刊良性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铁道标准设计》实施的道德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作者的出版伦理

1)坚守原创性

作者有义务表明论文为原始性研究工作内容(综述除外),不含任何伪造、欺骗和抄袭的内容。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不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

2)反对一稿多投

作者有义务保证论文无一稿多投现象,其内容未曾在其他任何刊物或媒体以其他任何语言发表过;且须保证在收到编辑部的退稿通知前,不另投其他刊物。

3)严禁剽窃

未经原创者同意、未以引用文献或致谢方式,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等均属于违反出版伦理行为。对论文所报道的工作具有较大影响的论著必须在论文中按规定方式明确标注,对论文中原创成果与引用成果给予明晰的界定和区分,便于读者快速追溯和了解成果基于的早期文献。作者有义务尽可能全面地检索和引用与论文工作密切相关的文献资料,并注明出处。作者有义务在文后按引用顺序列出所有参考文献。

4)公正署名

作者应包含所有对论文研究工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少或惯例排序,同时所有署名作者对研究结果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道德责任。

5)撤回或更正

所有作者对于稿件存在的问题或错误有义务撤回或更正。

6)标明资助项目

如果是受资助的科研项目产生的论文,需列出项目编号和来源,保证其真实性。对论文发表给予支持或帮助的人或单位可以在论文致谢中体现。

7)同行评审

  所有投稿论文,均默认作者同意同行评审,作者可推荐审稿专家或提出回避专家。作者有义务修改专家意见及编辑部意见,对不同意专家意见之处,可辩解或讨论。

8)同意著作权及版权转让协议

 所有通过审稿并确定录用的稿件,作者须与本刊编辑部签署“版权协议”后,方可刊登。

2. 同行评审专家的出版伦理

    每一篇退稿都有理有据;每一篇发表的文章都经过同行专家评审。

1)规避利益相关

    为了维护审稿的公正性,编辑部在选择审稿专家时,需遵循同单位、竞争、合作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回避的原则;专家应当主动判断和规避自己与所审稿件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如果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应当立即拒审并简单说明;如果自己也不明确冲突是否存在,在提交审稿意见时有义务提醒编者注意判断。

2)专业性

评审专家做过相关研究,是该领域的专家,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对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科研设计是否合理,结果、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泄密等方面提出公正的评价,以帮助编辑判断稿件的取舍;提出文章参考但未标注引用的参考文献,及应该参考引用而未参考引用的相关文献;对文章存在的其他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以帮助作者提高文章质量。

3)客观性

专家对所审稿件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不对个人做出评价和进行人身攻击。稿件取舍不受投稿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地位、资历和权威性的影响,须用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

4)保密性

作者与专家个人信息互相保密;收到被评审的任何稿件都必须视为机密文件;专家所审核稿件不传阅、不讨论,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中的数据、观点和结论;专家不向他人透露稿件内容及审稿结果。

3. 编辑的出版伦理

1)公平公正性

及时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接收或拒绝文章只能基于该论文的原创性、重要性、清晰性以及是否符合期刊的宗旨及范围,应评估稿件的学术水平,而不考虑作者身份。不排斥编辑根据研究的相关性和读者阅读的方便性而做出的评价,也不排斥编辑根据作者的不良记录对稿件做出处理的决定。一旦出现专家与文章相关作者、单位或企业由于竞争或合作而产生的利益冲突或合作关系,编辑必须提出撤换审稿人,由主编或其他编委会成员来负责论文的评审。

2)科学评价

编辑在决定稿件是否可以录用前,应当征求同行专家的意见,根据期刊的出版要求和录用标准,邀请审稿专家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做出评价和建议。为了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当作者要求回避某些审稿专家时,编辑应当给予充分考虑。但是,在编辑认为稿件与期刊的办刊宗旨和发稿范围不相符合时,可以不经过专家评审而直接退稿。

3)学术不端调查

编辑对来稿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即刻退稿。编辑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一旦出现提交论文或者发表文章的学术道德申诉,编辑必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如果需要,应及时公开发表更正、澄清、撤回或道歉。编辑有权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

4)录用原则及审稿流程

本刊稿件的录用原则是稿件内容符合本刊的刊载范围,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系统性、导向性或争鸣性,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审。审稿流程是三审制,即责任编辑查新初审—同行专家外审—主编终审。

5)保密性

    编辑应当确保作者投稿的信息不得用于编辑个人的研究或供他人研究采用;确保盲审稿过程中审稿人、作者及编辑部其他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得到充分保护。

6)透明性

编辑应当使作者投稿、审稿、退稿、录用等环节保持透明性。保持各审稿环节的真实性,保管、保密审稿资料。作者可在本刊网站的远程办公系统登录自己的账号随时查看稿件进程及审稿意见。

7)及时性

      编辑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处理稿件,并尽可能快地决定稿件是否进行同行专家评审,保证符合期刊出版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研究成果能够及时发表,缩短研究成果的出版周期,加快学术信息交流的速度。本刊审稿周期一般为1—3个月,本刊承诺审稿通过确定录用的稿件,如无特殊情况且作者同意,360天内见刊,120-240天内网络首发。